内容 |
黑人社办发〔2014〕17号 关于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4〕15号)要求,现将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及专业类别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建设工程经济 |
100 |
6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均为130分 |
均为78分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建筑工程 |
均为160分 |
均为96分 |
公路工程 |
铁路工程 |
民航机场工程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 |
通信与广电工程 |
矿业工程 |
机电工程 | 二、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4年2月12日 注:合格证书尚未开始发放,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的“证书办理”一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