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潮州市201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 ||||||||||||||||||
内容 |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6]6号),现就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二、考试地点 全省主考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流程 本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3月9日9:00-3月28日17:00。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粤价〔2001〕52号、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执行,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报考流程如下: 1、用户注册和信息填报。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联系电话必须为本人),并填写《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3)。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联系不畅通、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按照属地报考的原则,凡省直(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我市市属单位人员请选择“潮州市”报名点进行报名。 2、照片上传。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确认后再上传。考试合格后,考生无需提交纸质照片。 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请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然后再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原始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转换后的相片要小于15k。 3、报名信息确认和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填报信息和照片上传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请务必下载并打印《201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以便考后复核和考生个人存档。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考生如要进行信息修改,按照规定,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方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4、本次考试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5、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预审、签字、盖章后自行保管,待公布该项考试合格成绩后,再交由市考试办进行复审。《报名表》是考后复核的重要材料,请务必妥善保管。 四、考试 1、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6年5月16日9:00-5月20日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本次考试实行封闭式考试,即考试开始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场;考试结束前,禁止考生交卷离场。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况,提前踩点,准时到场参加考试。考生考试使用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和考室挂钟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应考时,只需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准考证、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他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五、成绩公布及成绩复核 1、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考试成绩计划在2016年7月底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公布时间如有改变,以网站公告为准。 2、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六、考后资格复核 本次考试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资格复核的程序。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报报考信息。 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提前接收考生复核材料并复核,请全科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gdcz.lss.gov.cn)公布的考后复核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地址: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3楼;电话:0768-2130159)提交复核材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在规定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2),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的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七、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考生自愿选择: (一)现场领取:考生留意我局网站(www.gdcz.lss.gov.cn)公布的领证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考试办领取合格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成绩通知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邮寄获取:考生提交复核材料同时在市考试办与邮局签订邮寄协议(清楚填写收件人姓名、手机号码、详细地址),委托EMS以到付方式寄递考试合格证书。 收费标准为:市区(湘桥区、枫溪区)12元;潮安区、饶平县15元;省内其他城市18元。 八、其他事项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2、《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开考前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刑法》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4、考试报名条件及其他相关事项,请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查询考务文件。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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