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焦作市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
内容 | 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现将我市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网址为: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8日9:00至2016年3月28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我市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焦作市”。 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4月9日9:00至4月 13日17:00。 请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关注网上交费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28日。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焦作市环保局人事科 (人民路999号7楼708房间) 0391-2990736 市职改办(丰收路人社大厦609房间) 0391-2118828 市人事考务中心(劳动大厦11楼1105) 0391-3928944 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 ⑷主管单位出具的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需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的证明各一份); ⑸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认证报告); ⑹单位主管部门将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汇总后打印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见附件1,下称《汇总审批表》)一式两份(免试部分科目考生打印三份)。 现场资格审查流程: 曾参加过2014或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4科)的报考人员和2015年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级别为考2科)的考生为“老考生”,“老考生”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他报考人员均被视为“新考生”,须重新审核报名条件。 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汇总《资格考试报名表》并打印填写《汇总审批表》一式两份(免试部分科目考生打印三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市环保局人事科进行初审,然后到市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免试条件的新考生,经市职改办资格审查后须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室E区5楼电梯间“职称办证”房间)进行资格终审。最后将通过审核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审批表》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到焦作市人事考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新考生请于2016年4月6日前登陆焦作人事考务中心网站(http://www.jzrsks.com/)公告栏查询报名通过情况。 其他事项请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http://www.hnrsks.gov.cn)。 焦作市人事考务中心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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