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德州市领取2016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通知 |
内容 | 各位考生: 2016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合格证书已经下发我市,请市直单位考生将相关材料交到市考试测评中心(德州市湖滨中大道1181号,电话:0534-2345119)办理,县(市、区)考生将相关材料交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考生材料送市考试测评中心复审并办理合格证书。 考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1、《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一份(可下载,需单位盖章) 2、一寸照片、两寸照片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3、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没要求的,不用提供)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空白处要写清楚考试全称)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都要提供)2002年(含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2002年以前毕业的学历证书需出据档案里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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