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2015年主管护师资格考试产后出血知识点 |
| 内容 | 1.做好孕前及孕期保健工作,对于合并凝血功能障碍、重症肝炎等不宜继续妊娠的妇女,及时在早孕时终止妊娠。 2.积极治疗血液系统疾病及各种妊娠合并症,对有可能发生产后出血的孕妇,如多孕、多产及多次宫腔手术者,羊水过多,妊高征,子宫发育不良,有子宫肌瘤剔除史者,合并糖尿病、血液病等,应提前收入院。对胎盘早剥、死胎不下、宫缩乏力产程延长等应及时处理,防止产后出血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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