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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现将2016年度执业药师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需提交材料 1、考生身份证; 2、考生准考证或报名表; 3、执(职)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1寸、2寸照片各1张(至少有一张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二、材料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3月31日前; 地点:东平县城稻香街007号305室东平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电话:0538—2830078。 2017年3月16日 附件:2016年度东平执业药师合格人员 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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