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按照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2〕1号)要求,现就我省开展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23年4月15、16、22、23日举行。具体安排为: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基础知识 |
4月15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专业知识 |
4月16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其他118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基础知识 |
4月15、16、 22、23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人机对话考试各专业考试日期安排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二、报名审核 (一)考生报名。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在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2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uploads/202504/02/www.21wecan405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