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4年梧州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 ||||||||||||||||||||||||||||||||||||||||||||||||||||
内容 | 关于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卫人技〔2023〕24号的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梧州考点考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管理 (一)报名条件 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3〕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6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初、中、高级职称评审(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23〕28号)有关规定执行。 1.在我区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可按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 ⑵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的; ⑶当年发生医疗差错的; ⑷发生医疗事故未满2年的; ⑸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的; ⑹自治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城市医师晋升职称前到基层开展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要求,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城市医师晋升职称前到基层开展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要求的通知》(桂卫人发〔2019〕7号)和《对<关于调整城市医师晋升职称前到基层开展卫生服务工作要求的通知>部分条款的解读》的规定执行。 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城市医师支援疫情防控可视同到基层开展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时间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卫人发〔2022〕1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号)有关精神,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2022年12月7日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前认定),可提前1年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 (二)网上预报名 2023年12月1-14日期间,考生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www.21wecan.com)(以下简称:国家中心官方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 (三)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预报名的考生须按照所在市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考点)要求,于2023年12月4-15日期间的工作日到单位所在地的考点(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四)网上缴费 考生务必在2024年1月29-2月8日完成网上缴费,收费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13〕95号)执行。请各考点提前告知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并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 2024年4月1-21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中心官方网站(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和人机对话两种方式进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如下: (一)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二)其他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三、考点及各辖区报名点地址与咨询电话:
市直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的考生请咨询本单位人事科。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 来源:http://wjw.wuzhou.gov.cn/gggs/t17548066.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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