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黔东南州台江县2013年事业单位简化程序引进紧缺岗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
内容 | 为充实壮大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解决金融、教育、住建、交通、水利、卫生等领域岗位人员紧缺问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州人发〔2006〕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简化程序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工作人员39名,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户籍不限。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并具备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其他招聘对象及条件等以《台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为准。 5、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引进程序 (一)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专业人才招聘信息。于2013年4月8日—15日通过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及有关普通高校发布招聘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条件资格等有关情况。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采取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4月9日,遵义医学院; 3、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4月11日:贵阳医学院。 (三)报名须提供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证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意见证明;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四)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招考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内容由台江县招考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工作在台江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3、面试评分办法:面试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按所保留的总分数的平均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果保留小数后两位分数相等的,则保留到小数后三位)。 4、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工作由县招考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面试考官由招考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6、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考官和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考官和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六)体检 面试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职位招聘职数范围内出现末位并列,则对末尾并列人员再次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论下达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是否复检并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考生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费用由报名考生自理,时间另行通知。 (七)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由组织、人社部门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选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1、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拟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的; 2、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3、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4、应届生考核政审工作应于毕业取得档案后再行开展;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经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引进的其他情况。 三、聘用及聘用后的管理 1、经公示7天后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接收意见、考察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和台江县招考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再按规定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2、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双方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四、联系方式 台江县招考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5-5328956 联系人:王建文 (15085679537) 黔东南州台江县2013年事业单位简化程序引进紧缺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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