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红河州个旧市教育局2008年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时间表 | ||||||||||||||||||||||||||||||||||||||||
内容 |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坚持统一领导原则。面试工作在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面监督。 二、面试考生的确定 (一)根据《个旧市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由个旧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教育、卫生、其他事业单位三类岗位分别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个旧市人事局统一公布进入面试考生名单。考生可在红河人才网查询。 三、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个旧一中的面试工作在个旧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并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由个旧一中组织实施。 (二)面试考官由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名单不对外公布。 (三)面试考场设立监督员和记分员,邀请市人大、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工作全程进行监督、指导。 (三)面试工作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指派。 四、具体办法 (一)此次面试教师岗位采取“综合素质”(考官现场提问答辩)及现场抽题“说课”的方式进行,非教师岗位只考“综合素质”。说课及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 (二)考生必须在面试开始前4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由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 (三)考生面试时只能向面试组报告本人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姓名等信息。否则视为违反考试纪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教师岗位面试分值150分,其中说课100分,综合素质50分。非教师岗位的“综合素质”为15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五)面试的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的办法进行累计,再除以有效的打分人数,求出的平均数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五、程序 (一)综合素质:考官通过观察、提问、交谈等方式重点考察考生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相关专业知识(10分钟)。 (二)说课:考生根据报考岗位的学科层次抽取课题进行说课。陈述的主要内容有:某一章节(课时)内容在教材知识体系中的地位、教学目标的确定、教学重点难点的突破、教学过程的设计、教学方法的选择等。特别要在“为什么”上进行合理地说明(10-15分钟)。超过15分钟者酌情扣分。 六、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一)面试时间:2008年6月14日至2008年6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8:00,各岗位具体面试时间见附件一《个旧市教育局招聘岗位面试具体时间安排表》 (二)面试地点:个旧市绿春小学(北校区) (三)领取面试通知:请各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08年6月5日至10日(休息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个旧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如需请人代领者,必须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方可领取。 (四)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本人毕业证(在校生持学校出具载明学生姓名、性别、学校名称、学历层次、专业等的相关证明)按时到达指定面试地点向工作人员交验证件后,方可参加面试。 七、纪律要求 (一)所有面试考生必须服从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开始后15分钟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考生一经确定面试顺序,不得更改。若不服从考评组安排,擅自离开面试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考生在抽取课题后,要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指定地点做说课前的准备,不准高声喧哗。 (四)严禁面试考官、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追究其责任并作出严肃处理。 八、其他 (一)本办法由个旧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73-2123618(个旧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个旧市教育局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时间表 个旧市教育局 二○○八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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