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西双版纳州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 | ||||||||||||||||||||||||||||||||||||||||||||||||||||||
内容 |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州内户籍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身体健康。 四、招聘方式 (一)由州教育局与州人事局共同组织考试。 (二)报名时间:2008年8月8日至10日。 (三)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景洪市易武路17号)。 (四)咨询电话:0691-2122475 (五)报名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若本人无法到场,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报名人员必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婚姻状况证明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在职人员必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者需交报名费120元。 4、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公开竞争性方式进行,由专业考试和公共科目考试两部分组成,成绩各占50%。 (一)专业考试。凡报考人员先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由州教育局负责组织,满分100分。专业考试时间:2008年8月11日至16日,考试地点:由州教育局确定。 (二)公共科目考试。凡报考者均参加公共科目考试。考试由州人事局委托省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满分100分。考试复习资料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可提前或报名时购买)。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08年8月17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2008年8月16日;地点:州人才服务中心。 (四)招考岗位与报考人数之比须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州人事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二)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符合政审要求的参加体检,体检由州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按协商一致、平等自愿原则签订聘用合同。 (四)人事部门鉴证后,到州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七、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西双版纳州人事局 西双版纳州教育局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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