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山州砚山县2008年卫生系统第二次补招简章 | |||||||||||||||||||||||||||||||||||||||||||||||||
内容 |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岗位类别全部为专业技术岗,所有岗位要求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毕业年限都没有限制。 二、招聘条件 参照《2008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文人复[2008]119号文件的规定,本科学历不受户籍限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08年11月18日至19日共2天。 报名地点:砚山县人事局。 2、报名时所需证件: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 3、资格审查:报名时工作人员依据考录简章、职位要求严格审查考生报名条件,审查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分别在《砚山县2008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上签章,办理报考手续。 三、考试方法及内容 考试方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 医学基础知识西医《解剖学》、《生理学》、西医《诊断学》和拟招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命题范围以现行的大中专医学院教材和有关专业的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复习用书为主。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按1:1开考,笔试成绩须达到总分的60%以上,方能作为拟聘人选。 四、考试时间:2008年11月27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考核及体检 根据《招聘简章》的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再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若出现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在该岗位中,按最后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顺延,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的人选。 六、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将在文山人事网和砚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一)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填写《文山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经县人事局审核并报州人事局审批后,各用人单位凭《文山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者,砚山县人事局将进一步核实,对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予报批。 (二)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试用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其他违反招聘纪律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考试。 (三)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组织保障。 具体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请县纪委监察局派员进行全程监督。未尽事宜参照《2008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并由砚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纪委监察局电话:0876—3122027 砚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0876—3131051 砚山县人事局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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