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2009年招聘公告 | |||||||||||||||||||||||||||||||||||||||||||||||||||||||||||||||||||||||||||||||
内容 | 为缓解我院因人员总量不足、人才结构不合理而影响临床服务的情况,根据《关于下达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补充工作人员使用编制计划的通知》要求,对工作需要的岗位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拟招聘职数、岗位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有“一切为了病人”的服务理念和服务能力,专业基础理论扎实,诚实守信,有较强的责任心、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拟招聘数及岗位要求
二、招聘办法 1、组织招聘:委托玉溪市人才市场组织,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职位。 2、资格审查:由玉溪市卫生局和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共同进行。 3、考试方法: (1)、临床医技专业进行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确定。 (2)、会计、文秘、人力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进行笔试和结构化面试。 医学类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医学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非医学类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或结构化面试50% 面试办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2。若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笔试成绩40分(含40分)以上者,可直接参加面试。 4、成绩查询:考试成绩由玉溪市人才市场发布考核结果公告。 5、考试纪律: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考试地点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核、聘用 1、按笔试、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替补人选) 3、经综合考察合格后(毕业生查阅学生档案;社会招聘人员到原所在单位实地考察),将拟聘人员上报主管部门及市人事局备案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时间为7天),签定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考核合格后由医院与被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4、社会招聘人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过刑事处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有医疗事故结论的;有医疗纠纷及纠纷未下结论的。 5、医院针对所需岗位职能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 6、不享受住房安排待遇。整个招聘过程信息均通过玉溪人事人才网和玉溪人才网发布,不再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通知,请应聘者及时上网查询。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的人员,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9年06月18日-07月01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玉溪人才市场 3、报名时需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学位证、及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时收取相关费用70元 六、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玉溪市人事局 玉溪市卫生局 二OO九年六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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