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昆明市嵩明县2009年卫生系统招聘公告 | |||||||||||||||||||||||||||||||||||||||||||||||||||||||||||||||||||||||||||||||||||
内容 | 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昆明市人事局《关于同意嵩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批复》(昆人复〔2009〕4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嵩明县卫生局下属五家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办法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6名)。 从2007年以来未就业的全日制统招国民教育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中择优聘用(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优先聘用。)。 2、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4名)。 从2007年以来未就业的护理、检验、影像和麻醉专业全日制统招国民教育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中招聘。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表);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 (六)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招聘岗位和计划 嵩明县2009年计划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嵩明县2009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点报名,报名同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27至31日(共五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嵩明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 4.报名注意事项:每个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到具体单位、报考岗位)。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1:3时相应削减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并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应在笔试考试前三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生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其合格成绩60分以上。 ⑴公共基础知识笔试 考试用书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应用知识教程(2009版)》(本书为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用书,由张昌山主编,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 笔试时间统一为2009年8月5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在嵩明县教师进修学校。(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⑵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和专业技能考核,主要考察应试人员专业知识及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部分岗位还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岗位实际操作能力。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其它面试过程中需要补充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折算出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60分以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 (五)公示及聘用 1.公示。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昆明人事网、嵩明兰茂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在体检和考核阶段自动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轮。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维护招考聘用工作的公正性,招聘工作在嵩明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在招聘工作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政策规定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嵩明县监察局:0871-7916231 嵩明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871-7913814 咨询电话:(0871)7910062,0871-7913814 嵩明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嵩明县卫生局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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