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昆明市晋宁县公证处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
内容 | 一、单位简介: 云南省晋宁县公证处属晋宁县司法局下属的事业单位,该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成立于一九八二年,位于晋宁县昆阳镇郑和路。具体的业务范围是办理涉及房地产交易、工程招投标、农林牧副渔承包、企业联营、租赁等国内经济、民事公证。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专业条件 招聘单位:云南省晋宁县公证处 招聘岗位:公证员 岗位代码:530100601 招聘人数:1 学历:大学本科(全日制普通高校)及以上 专业:法学 其他招聘条件: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 4.品行端正、工作敬业,沟通协调能力强,能承受工作压力、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未曾受过行政或刑事处分。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面向全社会,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材料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5月5日至14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晋宁县司法局三楼公证处办公室(晋宁县昆阳镇郑和路2号) 联系人:王先生 刘女士 联系电话:0871-7893403 (二)持有效材料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名。 (三)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考生须持学历毕业证、学位证、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国有单位职工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4.公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5.本人小1寸近期彩照2张。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知识。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5月28日至29日 2.笔试时间:2010年5月30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体检人选的确定 (一)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各占50%。 (二)每个招聘岗位拟招聘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岗位拟招聘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 (三)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成绩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岗位拟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七、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考核、体检未能通过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在合格成绩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举报监督电话 晋宁县监察局: (0871)7892287 晋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871)7894873 九、其他事项 (一)考试成绩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向报考单位申请查分。 (二)201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能出具相关证书、材料,须向招聘单位签订书面承诺书,在办理招聘手续前提供,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执行。 晋宁县司法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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