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沧市镇康县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 |||||||||||||||||||||||||||||||||||||||||||||||||||||||||||||||||||||||||||||||||||||||||||||||||||||||||||||||||||||||||||||||||||||||||||||||||||||||||||||||||||||||||||||||||||||||||||||||||||||||||||||||||||||||||||||||||
内容 |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临沧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临署办发〔2004〕156号)和《临沧市人事局关于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公告》。镇康县人事局将组织全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镇康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国民教育毕业生)。具体学历要求见《镇康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现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和“村官”(现仍在镇康服务期间)可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受户籍限制。 (二)招聘人数:全县共106人,其中,教育68人、卫生4人、其他行业34人(具体岗位见《镇康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2年6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23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0年6月23日至24日。 (二)报名地点:镇康县四班子大楼一楼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有学位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两张1寸照片。由于特殊原因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须于专业技能考试前提供人事部门审核,否则将取消专业技能考试资格。报名时先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招聘简章》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再经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基本条件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临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招聘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需经市级人事部门批准方可开考。 三、考试内容、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内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全市统一组织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修订本),《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分为基础知识和应用知识两部份,分值为200分。专业技能考试,由县人事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进行,考试内容另行确定,专业技能考试分值100分。 (二)考试方式:公共科目采取闭卷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至少一种以上考试方式形式进行,届时由县人事局确定。公共科目笔试后,由市人事局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的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时间:公共科目考试于2010年7月25日上午8:30至11:30进行。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在2010年8月2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四)考试地点:公共科目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专业技能考试地点另行确定。 (五)准考证领取:报考我县、乡(镇)事业单位的到县人事局专业技能股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为2010年7月21日至7月23日。 四、有关要求 (一)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188号)精神,今年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占总成绩5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50%。 (二)根据《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2007〕9号)文件精神,今年各事业单位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岗位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可以免笔试进行招聘;对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本科学历以下岗位的免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报考其岗位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的平均分计算。 (三)根据《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临发[2009]10号)精神,全面动员代课教师积极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四)各用人单位要规范制定《招聘简章》。主要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简介;拟补充岗位名称及人数;岗位职责简要说明及待遇;拟招聘人员学历、专业等有关资格条件,并经县人事局审核后在统一报名时公布。 (五)制定专业技能考试的具体实施办法。县人事局牵头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研究制定专业技能考试的具体实施办法,规范专业技能考试。各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能考试的具体实施办法,需于6月25日前报县人事局专业技术管理股审核。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能考试的总体实施办法在专业技能考试10天前报市级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对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为1:1时,由县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的专业技能考试具体实施办法必须事先确定合格分数线,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录用。 (六)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予承认;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 (七)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相关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九)《临沧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告》详情请登录临沧公众信息网(www.lincang.gov.cn),《镇康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可登录镇康县政府网(www.ynzk.gov.cn)查看。 联系电话:6630132,联系人:陶芬 镇康县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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