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玉溪市峨山县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根据玉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二○一○年峨山县缺编补充工作人员使用编制计划的通知》(玉编办〔2010〕10号)文件精神,现将峨山县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峨山县户籍的国民教育学历毕业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0年8月23日— 27日(共五天)正常工作时间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交2张免冠半寸半身近照和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交考试报名费80元。 2、报名地点:峨山县人事劳动局人才劳动力市场。 3、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4.各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试、体检 1、考试方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笔试成绩40%加面试成绩60%等于总成绩。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4、笔试时间:2010年9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5、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2010年9月1日—2日;准考证发放地点:峨山县人事劳动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6、面试。笔试结束后,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对毕业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审核时若有提交资料不符的人员,则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由县人事劳动局根据笔试成绩分数最低控制线情况另行通知,面试以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主。 7、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根据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照人事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签定《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的试用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的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工作在发出报名、领证、考试、考核、体检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聘资格。 2、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出,取消考聘资格。 3、凡已聘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故不到单位报到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4、联系电话:0877-4013003(峨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5、整个考录工作,在峨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峨山县人事劳动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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