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玉溪市红塔区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 | ||||||||||||||||||||||||||||||||||||||||||||||||||||||||||||||||||||
内容 | 根据《关于红塔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玉红政办发〔2003〕6号)和《关于红塔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玉红政办发〔2003〕20号)精神,结合红塔区事业单位实际,现将玉溪市红塔区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事业单位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年龄35岁以下(1975年10月21日后出生); (三)红塔区户籍;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相关相近专业参照《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试行指导目录(2010年修订)》进行审核。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1日 —— 10月22日(8:00 –17:30) 报名地点: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市场(玉溪市玉兴路68号) 2、实行本人现场报名,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及笔试费50元。 考试前两天到玉溪市红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若有变化以《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拟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聘用程序。 1、笔试 (1)笔试开考条件: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聘用数达到3:1的比例才能开考。 (2)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3)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0年11月3日上午9:00 — 11:30 笔试地点: 以《笔试准考证》注明为准。 2、面试(分岗位进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所需人数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出现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所需人数的比例≤1:1时,实行最低分数控制线(70分)。 (2)面试内容:个人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及技能。面试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体检、考察,体检医院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限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实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无异议,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由红塔区人事劳动局批准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 七、招聘纪律 (一)通知时效。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红塔区人事劳动局发出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若在考试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即取消考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八、本通知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玉溪市红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877-2025135 玉溪市红塔区人事劳动局 二○一○年十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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