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曲靖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三检测站(宣威)2010年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 |
内容 | 根据《宣威市2010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宣人字〔2010〕16号)、《宣威市2010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面试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和“宣威市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面试总体要求”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曲靖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三检测站(宣威)2010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制定如下面试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曲靖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三检测站(宣威)2010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规定程序进行面试。 二、面试对象的确定 1、根据曲市人〔2010〕30号文件精神,笔试后需面试的,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不足1:2或进入面试人员临时缺考导致不足1:2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宣威市人事局审批报曲靖市人事局备案后,可进行等额面试。 2、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方可聘用。 3、由于面试对象自行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但只递补一次。 三、面试方式和总分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面试的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程序 1、制定面试实施办法。 2、准备面试试题及相关测评材料。 3、成立面试考官小组。 4、培训面试考官。 5、实施面试。 6、公布面试结果。 五、面试内容 1、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拟聘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性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 2、面试各测评要素分数所占比例: 综合分析能力占17%、言语表达能力占20%、应变能力占14%、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占10%、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占14%、自我情绪控制占10%、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占7%、举止仪表占8%。 3、面试时间为25分钟。 六、面试试题 面试试题在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现场监督下,采用全封闭式管理,由面试考官小组集体命制。面试时,面试试题由监督人员当众抽取交主考官拆封,作为面试时使用的试题。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将当场使用的试题交工作人员收回重新密封。 七、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招聘工作进度另行通知。 八、面试考官小组的组成 在面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现场监督下,从市直单位具有公务员考官资格证的人员中随机抽签确定7名组成面试考官小组。主考官须由具有三级及以上考官资格证的考官担任。 九、面试考生的管理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地点统一集中,统一收交通讯工具,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并由领导小组安排3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指定专人宣布待考纪律和进入面试考场的有关规定。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迟到30分钟者,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并且不再往下递补。 十、面试、评分方法和成绩公布 1、面试考生按岗位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进入考场后,只能报抽签顺序号,不能透露姓名、毕业学校、父母姓名等相关信息,违者在面试成绩中扣减10分。严重违纪者,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2、面试由面试考官小组主考官主持并负责宣读试题,面试考官实行实名制评分。 3、面试时考官使用《结构化面试评分表(100%)》打分。在一个考生的面试结束后,考官综合考生的面试情况,在8个测评要素相应得分栏中按满分10分参考评分标准给分,签名认可后交工作人员计算统计。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采用计算机软件计分,录入考官打分后的计分软件自动生成成绩数据库,面试考场配备2台电脑由2名计分员分别录入计分,核对无误后,在《面试成绩汇总表》上记录考生的详细得分情况并由计分人员、监督人员签字后,交由主考官签字认可。为贯彻公开、平等的原则,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在下一名应试者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宣布后,由面试考生签字确认。 十一、选拔录用办法及程序 1、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向社会公示。 2、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 3、面试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2.5×50%﹢面试成绩×50%。 等额面试的,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则不予录聘用。 4、在同等分数条件下,优先选拔革命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和身患残疾、家庭特别困难或父母双方均已下岗的毕业生以及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若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中专业科目高的优先。专业科目成绩相同者,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者,取得学士学位证书者优先;学位证书相同者,在校受“优秀班干部”或“优秀学生”表彰者优先。 5、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余下的招聘岗位,可依次递补,但只递补一次。 6、审核并按曲靖市人事局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面试监督 整个面试工作在面试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下进行,面试现场设专职纪检监察人员2名。 十三、成立面试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曲靖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三检测站(宣威)2010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整个面试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顾华启(市公安局副政委) 副组长:赵 玲(市人事局副局长) 孙道江(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 王定荣(市纪委第八纪工委书记) 成 员:何树柳(市纪委第八纪工委副书记) 宁 磊(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副主任) 浦绍东(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解 斌(检测站站长) 面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孙道江兼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面试的各项业务工作。 宣威市人事局 宣威市公安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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