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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201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内容
    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二〇一一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我单位为适应城市规划体制改革和信息化事业发展的需要,2004年2月份正式挂牌成立。其主要任务为市委、市政府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科学的规划决策依据和信息支持及全面技术服务,隶属于昆明市规划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负责组织编制完成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专业规划;负责规划成果的技术论证和初审工作,为市政府和市规划局提供全面的规划技术服务;按照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负责建立、管理和维护“昆明城市规划信息系统”,为建立“数字昆明”提供规划方面的基础平台,为昆明市规划管理办公自动化和电子政务提供全面技术服务;负责城市规划信息开发,为政府各部门和社会提供信息服务;负责昆明城乡规划管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发展战略、技术标准的研究;负责规划技术情报的收集整理和技术推广动用;组织城市规划成果公示、征求市民意见。
    二、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条件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文化程度 专业 其他招聘条件
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 地理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岗 1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地理信息系统专业 年龄30岁以下,中共党员,本科专业为测绘或地理信息系统及相关专业

    三、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面向全社会,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之内。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
    4.品行端正、工作敬业,沟通协调能力强,能承受工作压力、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1年5月20日—5月3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 16:30(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昆明市拓东路118号1005室----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综合处。
    咨询电话:(0871)3189855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报名,不准代报,报名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5张)。
    联系人:左爱静
    (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持相毕业证书(2011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往届生需带未就业情况证明。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201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能出具相关证书、材料,须向招聘单位签订书面承诺书,在办理招聘手续前提供,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报名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签发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招聘岗位拟招聘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范围、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范围为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知识。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 6月6日、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在报名地点领取)。
    3.笔试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
    地理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岗:2011年6月18日上午9:00--11:00
    4.面试
    面试时间:2011年6月18日13:00(所有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均可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采取问答的方式。
    5.笔试、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体检人选的确定
    (一)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卷面分100分)占50%,面试(100分)占50%。
    (二)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成绩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岗位拟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向报考单位申请查分。公示无异议进入考核体检环节。
    七、考核及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考核、体检未能通过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在合格成绩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公示7天。公示期满经本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有关部门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实施方案》规定的招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组织纪律涣散,有不良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问题者;
    4.原已正式就业,后被单位非正常辞退、除名或开除者;
    5.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
    6.经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3192326
    昆明市规划局人事处:(0871)3189961
    昆明市规划局监察室:(0871)3175666
    附:
    1.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二○一一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二○一一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附:报考诚信承诺书在线浏览
    

 
    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二○一一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昆明市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同时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报考期间联系畅通。
    三、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
    四、如被确定为拟聘对象,本人负责协调办理相关手续
    五、若本人被录用为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我将服从管理,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完成好单位交给的各项工作。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本人签名:
                                     本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
    1.未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或未准确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造成信息无法传递的,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可能的无法知晓笔试成绩、无法进行面试、体检、考核或录用等的相关后果。
    2.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或伪造、变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的,可采取以下措施:
    (1)视情节轻重,对违规人员分别予以取消本次考试或拟聘资格并登记为考试作弊人员、建议予以处分。
    (2)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未在报名表中设置但已公示的相关规定,考生若明知自身达不到条件却执意报名,经查实本人达不到规定的,按填报虚假信息处理。
                                         承诺人(报名)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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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13:3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