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昆明市财经商贸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 ||||||||||||||||||||||||||||||||||||||||
内容 | 学校简介: 昆明市财经商贸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等中专,隶属于昆明市商务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学校位于美丽春城昆明的大观楼河畔和西华公园之间,占地面积160亩,在校生450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246人,60%的教师为“双师型”教师,专任教师100%达到大学本科学历,40余位教师已经取得或正在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学校教学设施、设备完善,各类专门化模拟实习实训教室26个,学生用机800余台,所有教室均配置多媒体电教系统。学校开设有10多个专业,其中市场营销、财务会计、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4个专业被云南省教育厅评定为省级骨干专业。金融保险、计算机应用2个专业被昆明市教育局评定为市级骨干专业。毕业生就业率达97%以上,在云南省享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5、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对口; 6、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昆明市财经商贸学校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岗位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 1、本科毕业生为2009年——2011年的毕业生,年龄限制在2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为2009年——2011年的毕业生,年龄限制在33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地点、时间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1年5月30日至5月31日 下午2:30至4:30; 3、报名地点:昆明市财经商贸学校行政楼一楼会议室(昆明市新闻路底五家堆25号); 4、联系电话:41419456307666联系人:尹老师、丁老师 (二)报名要求:要求考生本人现场报名,他人不得代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专业岗位。同时考生对自己提供的报考信息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考信息有不真实情况的取消报考资格。有其它与招聘工作有关的特殊情况需提前说明,如影响后期招聘工作正常进行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由昆明市财经商贸学校负责。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方式,资格初审合格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终审后,提前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 1、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专业);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英语等级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自荐材料等; 3、其他可反映本人综合能力和素质的有关资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在校学习科目及成绩表) 4、报考人员可在网上下载《昆明市财经商贸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并填写相关信息,粘贴照片,报名时同资料同时提交。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公共基础知识)、面试(综合素质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公共基础知识)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2011年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昆明市财经商贸学校党政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考试方式:采用单人单座闭卷考试。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考试范围:《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 3、考试时间:2011年6月18日(周六)上午9:00-11:00; 4、考试地点:昆明市财经商贸学校校内,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面试(综合素质考核) 1、考试形式:面试综合考评、教学能力测试(说课)或技能实作考核。 2、考核范围:与岗位要求相关的实践技能和能力要求。 3、考试时间: 2011年6月18日(周六)下午13:30~16:30 2011年6月19日(周日)上午9:00~16:30 4、考试地点:本校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参加笔试考生直接进入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三)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所有报考考生带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三)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昆明市财经商贸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商务局人事教育处:3123289 昆明市财经商贸学校纪委:6332288 附件: 1、《昆明市财经商贸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昆明市财经商贸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昆明市财经商贸学校 2011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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