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永仁县2011年乡镇文化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 |
内容 |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1、面向全州公开招聘乡镇文化宣传员3名,其中男1名,女2名。在文艺表演、演唱方面有一定专长,年龄24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身高168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专科以上学历,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 2、符合《2011年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预审及其他事项 1、资格预审时间:2011年7月6日8:00—17:30。 2、资格预审地点:永仁会堂二楼。 3、资格预审时需带材料:本人身份证和户口册、学历证书、近期小二寸同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如有文艺表演奖励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预审和面试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参加,经资格预审合格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参加面试。 5、未尽事宜详见《2011年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永仁县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11年7月7日 2、面试地点:永仁会堂二楼 四、面试内容 1、仪表容貌; 2、自我介绍; 3、演唱歌曲3首。其中必唱1首,自选1首,抽唱1首; 4、才艺展示。 五、评分标准及办法 评委临时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只报本人的抽签编号,严禁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涉及本人身份的信息。 1、仪表容貌5分(衣装整齐2分、气质优良2分、举止大方1分); 2、自我介绍5分(普通话标准2分、音色优美1分、具有感染力1分、求职动机明确1分); 3、演唱歌曲60分。 (1)必唱1首歌曲 30分(音准10分、节奏准确5分、吐字清晰5分、音色好10分); (2)自选1首20分(音准5分、节奏准确5分、吐字清晰2分、音色好8分),自选歌曲由考生自行选定,但不得和必唱歌曲、抽唱歌曲重复; (3)抽唱1首10分(音准2分、节奏准确2分、吐字清晰1分、音色好5分); 4、才艺展示30分(限乐器演奏、舞蹈表演。主题鲜明、内容健康5分,才艺突出25分;如需伴奏,请自带U盘)。 面试成绩达80分以上(含80分)者方能报名参加永仁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考察、体检、聘用按《永仁县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附:《必唱、抽唱歌曲篇目》
2011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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