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玉溪市华宁县教育系统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 ||||||||||||||||||||||||||||||||||||||||||||||||||||||||||||||||||||||||||||||||||||||||||||||||||||||||||||||||||||||||||||||||||||||||||||||||||||||||||||||||||||||||
内容 | 经县增人计划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2011年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55人(高中:数学、生物、化学、政治、地理、舞蹈、汽车应用与维修各1个。初中:语文3个、数学2个、历史3个、地理4个、政治2个、计算机2个、体育1个。小学:语文6个、数学10个、英语2个、音乐3个、美术4个。幼儿教育:6个)。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 (一) 招聘对象 华宁县户籍生源,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人员(1、含2011年以前被各地州、市、县聘为“三支一扶”、“村官”、“特岗教师”和在县内外各类企业单位工作的,且尚在聘期内的原属华宁县生源的毕业生。2、2011年以前被华宁县聘为“村官” 且尚在聘期内的外地生源。),其中:应聘高中岗位,初中历史、地理、政治、计算机岗位,小学音乐、美术岗位者不限户籍。 (二)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所需的资格条件; 5、年龄在18岁以上(199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岗位需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5日至7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才交流中心(原水利水电局办公楼二楼)。 3、报名办法:实行现场报名,按所公布的岗位需求数分学段、学科报考,每考生限报一个学科。每个学科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3∶1。 学科报考人数与岗位所需人数达不到3∶1的比例时,按3∶1的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数调剂到小学语文、数学教师招聘计划数中使用,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重新选择报考符合报名要求的其他岗位。 4、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原则上须提供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户口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证明、近期彩色五分照片4张。其中:(1)全日制普通高校培养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其它培养方式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此表可持毕业证原件到玉溪市人才市场领取);(2)2011年以前被各地州、市、县聘为“三支一扶”、“村官”、“特岗教师”和在县内外各类企业单位工作的,且尚在聘期内的原属华宁县生源的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3)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并已申请认定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持认定机构出具证明报考,但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 7月29日上午8:30—11: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使用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指导丛书中学教师版《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基础教育政策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教学管理相关知识(教材使用《新教师岗前培训手册》)。需要《新教师岗前培训手册》的考生可到华宁县教育局人事师训股购买,每册16元。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1年8月3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以考核教育教学能力为主,采取分学段及学科,以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分学段、学科按1∶2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若同一招聘学科拟聘用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将进行第二轮面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30%)+第二轮面试成绩(70%)计算,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聘用程序。 3、其它: 1、2011年7月28日上午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2、2011年7月30日下午公布笔试成绩、参考人员查分。 3、2011年8月1日上午进入面试人员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 4、2011年8月4日下午公布总成绩。 5、2011年8月5日组织体检。 (三)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县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在规定的时限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人员根据所报学科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后,根据总成绩按所报学段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自愿选择招聘岗位。 四、收费 参照相关收费标准,本次新教师招考收取报名笔试考试费每科50元。 五、聘用及管理有关问题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同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派遣手续,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1、招聘到各学校教学岗位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推行聘用合同制,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续聘,不合格者办理聘用解除手续。 2、新聘用人员全部实行人事代理,按照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严格执行聘用合同管理规定。在聘期内不能履行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3、参加教育系统新教师招考被聘用者,未经聘用单位同意,不得再参加公务员招考。 六、考试纪律 (一)为维护考试录用的公正性,若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取消录用资格。 (二)报考者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发出各项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请报考者自觉遵守。 (三)招考过程在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邀请人大、政协等相关人员参与。 七、招聘新教师的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县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指导、协调、监督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附: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岗位及条件
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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