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曲靖市麒麟区2011年教育系统招聘城区学校教师实施方案 | ||||||||||||||||||||||||||||||||||||||||||||||||||||||||||||||||||||||||||||||||||||||||||||||||||||||||||||||||||||||||||||||||||||||||||||||||||||||||||||||||||||||||||||||||||||||||||||||||||||||||||||||||||||||||||||||||||||||||||||||||||||||||||||||||||||||||||||||||||
内容 | 根据麒麟区教育改革文件(区党发[2005]26号)、曲人社[2011]55号、曲教学[2011]1号、麒区教字[2005]44号文件精神,结合麒麟区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麒麟区属乡(镇、街道)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纪违法行为。 2、学历:小学教师要求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中学教师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3、职称:必须具有教师职称系列的麒麟区属的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4、工作年限:在乡镇工作教龄5年以上。(2006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 四、招聘学校、名额及学科 城区直属学校面向麒麟区乡(镇、街道)学校招聘60名教师,具体招聘学校、名额及学科见下表:
注:麒麟高中所招教师为高中教师,区八中所招教师为初中教师。 五、招聘程序 1、区教育局在政务公示栏及麒麟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布招聘方案。 2、应聘者持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基层工作单位及中心学校批准同意报考的批示、近5年任教学科证明(各学年度任教年级及学科写明)等材料,到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报名。 3、应聘者按用人单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及名额,对照自身所学专业和所教学科,自选应聘的学校及学科。 4、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用人单位配合,对应聘者组织考试。 5、区教育局对报名情况、考试结果、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6、被择优招聘的人员根据区党发[2005]26号文件精神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1年8 月 25 日—8月28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应聘者持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基层同意报考的证明、近5年任教学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名。 (三)报名时须交1寸半身免冠的正面同底近照2张。 (四)应聘者按用人单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对照自身所学专业和所教学科自选应聘的学校、学科,所报岗位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或者是与近五年所教学科相同。一人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考人数比例不低于2:1,否则将减少对应岗位数,也不作岗位调整。 (五)报名费:参加应聘的每人交费 200 元。 七、考试办法及考试内容 (一)考试办法 按照上级精神,结合麒麟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实际,城区学校招聘教师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 (二)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笔试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专业知识》与《教法技能》四科,总分250分。其中,《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100分(各占50分),《专业知识》与《教法技能》150分(专业知识100分、教法技能50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笔试以云南省现代教育评估中心编写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2011年5月第二次印刷的招聘教师考试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分中、小学版)为主要参考教材。专业知识、教法技能的笔试以曲靖市教育局编写的各教育学科考试大纲为主要内容,各位考生可自行到曲靖市教育网上下载。 八、考试时间及地点 1、应考者2011年9月8、9日到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2、2011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两科;下午3:00—5: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考试的具体地点待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九、招聘办法 1、招聘工作在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实施,区监察局、人社局等部门参与监督、指导。 2、由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 3、根据应聘者填报志愿,按学校招聘名额,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报招考领导小组审核。在分数相同情况下,现已聘职称高者优先聘用;若已聘职称再相同,学历高者优先聘用;若学历再相同,参工时间长者优先聘用;若再一致,学位高者优先聘用。 4、由区教育局将拟聘人员向社会公示。 5、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 由区人社局、编制部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十、加大宣传力度和严肃招聘纪律 城区学校招聘教师是麒麟区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坚决反对以各种形式和借口阻碍改革。对落聘者,一律回原单位工作,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安排其工作,并做好思想工作。 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环节多,要广泛宣传,严格管理,使应聘者和社会都了解招聘政策,所有招聘工作人员和一切有关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政策,遵守招聘纪律,坚持原则,保守机密,秉公办事,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圆满地完成招聘工作任务。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方案》由麒麟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132229 麒麟区教育局纪检办公室 3335206 方案公示: 1、麒麟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 2、麒麟区人事人才信息网 3、麒麟区教育局宣传栏 麒麟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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