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2011年关于公开选调公安民警的通知 |
内容 | 根据《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关于2011年公开选调公安民警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将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公开选调公安民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为加强公开选调公安民警工作的领导,成立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公开选调公安民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选调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二、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条件、范围 (一)选调人选必须是玉溪市范围内在职、在编的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公安系统的人民警察。 (二)选调人选必须具有2年以上公安工作履历,年龄30周岁(1981年10月后出生)以下;担任实职副科及其以上的干部可放宽到36周岁(1975年10月后出生)以下。 (三)选调人员必须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四、选调岗位 (一)民警岗位,10名,限男性(不具体到警种、专业)。 (二)法医岗位,2名,男女不限(具有1年及其以上公安法医工作履历)。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1年10月8日---9日(两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市场(玉兴路68号)。 (三)报名要求: 1、实行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警官证、毕业证原件、学位证、立功证书、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携带现所在单位出具的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11年10月16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 以《准考证》注明的地点为准 3、笔试内容: 从公安部“三考”题库中选取。 4、加分内容: 荣获公安部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每次依次加10、5、2分。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个人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及技能。 根据笔试成绩,拟参加面试人员与岗位选调人数按2: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法医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调要求的,所空出的选调职位按民警岗位选调;拟选调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入考察、体检、选调程序。体检、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考察、体检,体检医院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在规定时限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实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选调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无异议,经选调领导小组同意,由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按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九、选调纪律 (一)为维护选调工作的严肃性,在选调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取消选调资格。 (二)本次选调工作在红塔区纪检、监察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十、本通知由选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股:0877-2039887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政工监督室:0877-2694020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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