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宜宾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直属分局公开招聘协税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宜宾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直属分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协税人员(聘用形式:合同工),主要从事宜宾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岗位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协税员 二、工作地点:宜宾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直属分局纳税服务窗口。 三、岗位职责: (一)协助地税征收单位开展日常地方税收(基金、附加)征收工作。 (二)协助地税征收单位做好税收宣传工作。 (三)完成地税征收单位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人数:4人。 五、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税收工作;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三)具有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财经类专业优先),具有计算机知识考试初级以上证书,能够较为熟练地操作计算机,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20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 六、报名: 在宜宾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直属分局(联通大楼)、四川省川南人力资源市场(商业街53号)公开发布招聘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一)报名时间:2011年9月29日至3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宜宾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直属分局综合科(联通大楼二楼),咨询电话:0831-5105069、5108759。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证件资料(提供的复印件规格为A4复印纸,原件验证后退回本人):(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计算机知识考试证书及复印件一份;(4)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相片2张(同版)。 七、考试: (一)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号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1)税收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2)时事政治;(3)计算机的操作(上机操作)。 笔试时间:2011年10月上旬。 地点:待定。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 面试时间:2011年10月中旬。 地点:待定。 (三)人员确定。 1.进入面试的名额确定: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招聘考试最后成绩的确定,面试占总分的50%,笔试占总分的50%。以面试、笔试折合后的成绩相加所得总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取前4名。 八、体检: (一)参加体检的名额以1:1的比例按招聘考试最后成绩的排序确定,统一组织体检。 (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三)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按照招聘考试最后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体检、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比后,经宜宾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直属分局审批同意,确定聘用人员,聘用形式:合同工。 十、待遇: (一)经批准聘用的协税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首次合同期含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二)聘用人员的薪酬福利按试用期800元/月,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第一年为12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000元/月、考核奖200元/月),食宿自理。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省、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解聘: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解聘: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相关规章制度的; (二)患有各种疾病影响正常工作的; (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减少(清退)协税人员的,用人单位不再需要设置本岗位的; (四)年龄超过本岗位最高服务年龄35周岁的(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延长者除外);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具体解聘条款以合同为准。 十二、招聘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 特此公告 宜宾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直属分局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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