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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红河州弥勒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内容
    为解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不足,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人事人才保障,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弥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和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
    具有国家承认中专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976年10月出生),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弥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参加各级公务员、事
    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5年内的不得报名;在职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弥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上清路原劳动局办公楼二楼)。联系电话:0873—6129786。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需持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原件、近期免冠五分相片2张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进行填表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且不得委托他人代报;每人缴纳报名费100元(云发改收费[2011]15号),因考生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由弥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每个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必须达到该岗位招聘名额的1:3方可开考,否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考生必须对所携带证件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从报名起至录用后的任何时间,录用主管部门均可取消其报名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素质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进行综合素质考试再进行专业素质考试,总成绩为100分。
    (一)综合素质考试事宜:
    1、综合素质考试方式采用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参考教材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11版云南大学出版社)。
    2、领取综合素质考试准考证时间:2011年10月28日。
    3、综合素质考试时间:2011年10月29日上午9:00—11:00。
    (二)专业素质考试事宜:
    1、进入专业素质考试人员的确定: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按岗位招聘名额的1:5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人员。
    2、专业素质考试的方式:报考专技岗位的采取跟班、实际操作和设置考场专业知识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管理岗位的采取设置考场专业知识提问的方式进行。
    3、专业素质考试的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知到考生个人。
    4、专业素质考试成绩现场公布。
    六、拟录(聘)用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对各考生的总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名次排序,按各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进入体检、考核(政审)人选,体检、考核(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1、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换算成100分制)40%+专业素质考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
    2、总成绩公布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按各岗位招考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等额体检,体检费由个人自理。
    3、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核(政审),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等方面。
    4、若出现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顺延进行体检、考核(政审)。
    5、大专及以上学历者还须按规定进行学历认证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党校学历由州委组织部门认定。
    6、综合素质考试成绩、专业素质考试成绩、拟录用人员名单均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七、录用及管理办法:
    1、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州人事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2、录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精神进行管理,并实行人事代理和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3、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
    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要求:
    1、考生要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准确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事部门发出面试、体检及其它通知时,联系不上或考生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为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若发现工作人员有违反事业单位录用规定和程序的,可向弥勒县纪委监察部门举报。
    3、在整个考试过程均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和县纪委监察部门参全程监督。
    4、本简章由弥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
    弥勒县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
    
岗位代码 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类别 招聘岗位条件 备注
性别 民族 户口 年龄 学历 学位 报到证或登记证 学历类型 毕业年份 专业 其他
M1 弥勒县环保局 弥勒县环境监测站 环境监测员 2 专技 男性 不限 不限 30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不限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监测、分析化学。   高空、野外作业岗位
M2 弥勒县林业局 弥勒县木材检查站 工作人员 4 管理 不限 不限 红河州 35岁及以下 专科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国家承认学历 不限 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木材加工技术、刑事执行、法律、法学、经济管理、社会工作。    
M3 弥勒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弥勒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工作人员 2 管理 不限 不限 红河州 30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不限 无线电技术、信息与计算技术、电子与信息技术、汉语言文学。    
M4 弥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弥勒县县规划局 工作人员 2 专技 不限 不限 红河州 30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不限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土木工程。    
M5 弥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弥勒县建筑管理定额站 工作人员 1 专技 不限 不限 红河州 25岁及以下 专科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不限 建筑工程管理    

    

弥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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