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南京市鼓楼区教师进修学校语文教研员(高中)招聘启事 |
内容 | 南京市鼓楼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因工作需要,经鼓楼区教育局批准,公开招聘高中语文学科教研员。 一、招聘职数: 高中语文教研员1名 二、招聘范围: 江苏省内具有市学科带头人以上称号的教师;中学语文教研员;或具有相当条件的其他优秀人员。 三、招聘条件: 应聘者需符合南京市教师流动要求并满足下列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确的现代教育观念,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的综合实践能力,热心于教研工作。 2、具有中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从事中学语文教学或教研工作10年以上,熟悉教育教学,有突出的教学业绩(成果)。 3、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能把握本学科的课改方向,开展好学科教研活动;具有较强的培训组织能力,了解培训课程设计要求,开展好学科教师培训活动;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能主持课题研究,开展好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4、应聘人员年龄要求: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特级教师或特别优秀者,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四、所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表(附后,或到报名地点索取)。 2、下列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复印件不退回): ①学历、学位证书; ②身份证; ③职称证; ④市学科带头人以上称号证书; ⑤市(区)级以上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和教研成果证书(近五年); ⑥在省级以上刊物(具有出版刊号)上发表的教研科研文章(近五年)。 五、招聘程序: (1)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11月25日下午5时前,应聘者将应聘登记表(附后)及所需提交的资料等送交(或投寄、电子邮件)我校校长办公室。 (2)2011年11月30日,我校根据材料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3)2011年12月10日前后(以通知为准),初选人员进行面试。 (4)对拟聘人员考核。 六、录用与待遇: (1)经审档、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享受教研员待遇。 (2)区教师进修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区教育局安排到区属中学从事相应工作。 (3)省特级教师、市名师、市学科带头人来我校应聘并签约的,享受鼓楼区“三名工程”的待遇。 报名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教师进修学校(鼓楼区北四卫头38号)办公室 邮编:210009 电话:025-83575609 E-mail:gljsjxxx@126.com 联系人:鼓楼区教师进修学校华老师 本启事未尽事宜,由鼓楼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室负责解释。 附:南京市鼓楼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应聘人员登记表 南京市鼓楼区教师进修学校 2011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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