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1年下半年南通市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 ||||||||||||||||||||||||||||||||||||||||||||||||||||||||||||||||||||||||||||||||||||||||||||||||||||||||||||||||||||||||||||||||||||||||||||||||||||||||||||||||||||||||||||||||||||||||||||||||||||||||||||||||||||||||||||||||||||||||||||||||||||||||||||||||||||||||||||||||||||||||||||||||||||||||||||||||||||||||||||||||||||||||||||||||||||||||||||||||||||||||||||||||||||||||||||||||||||||||||||||||||||||||||||||||||||||||||||||||||||||||||||||||||||||||||||||||||||||||||||||||||||||||||
内容 |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县政府批准,2011年下半年如东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部分特殊岗位放宽至中专学历); (四)身体健康,适应招聘岗位工作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1年12月31日前的累计工作经历。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09、2010、2011届毕业生; 2.社会在职人员; 3.本县经省市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招聘,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本县事业单位正式在册人员不在招聘对象之列。 (二)其他具体要求详见《2011年度下半年如东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二)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掘港镇泰山路)。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报考人员须填写《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并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两寸照片4张。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与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由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通知其重新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13日(8:30—12:00,13:00—17:30)。 5.报考人员需交纳笔试考务费100元,进入面试人员需另交纳面试考务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部门证明,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四、报名资格审核 由招聘主管部门及单位按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经复审发现报名资格不符条件影响考试公正性的,取消报考人员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以及行政职业能力等方面;部分岗位加试专业理论知识,加试专业理论知识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和专业理论知识各占50%,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1年12月15日-16日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西二楼264室)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0513-84197352。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同分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或业务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成绩在如东人才网(http://www.rdrc.gov.cn)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则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依据通人开[2005]47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此期间报考人员虽体检合格但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按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发放《聘用通知书》,所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报到,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以《公告》为依据,对不符合本《公告》规定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84533800。 九、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十、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84534101(县委组织部)、8419735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2011年度下半年如东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简介表》 中共如东县委组织部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2011年度下半年如东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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