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黔南州龙里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勤人员招聘简章 |
内容 | 为加大城管监察工作力度,充实城市监察管理队伍,推进城镇“整脏治乱”和城镇建设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城市管理协勤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劣迹;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6年12月31日及以后至199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 5.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退役军人优先。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1年12月19日至1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在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退役军人报名时需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100元报名费。 请于2012年12月23日上午8:30至17:30凭报名收费票据和有效身份证件到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考试 招聘采取先面试再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笔试和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笔试由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 面试 面试分值满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11年12月24日星期六上午8点 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1.笔试时间:2011年12月27日(星期二),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1年12月26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前凭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领取。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五)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以下比例计算: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40%。 如遇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折算前成绩高低排列名次;面试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折算前成绩高低排列名次。 报考人员须参加完简章规定招聘职位所有科目的考试,综合成绩方能有效。 四、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人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凡职位报考人员在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公开招聘进入体检的城市管理协勤人员在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体检,并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对公开招聘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 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核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三)曾被单位或组织开除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六)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考核出现不合格情况的,从该职位进入笔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考核。在递补时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为优先递补对象。 六、合同签订及待遇 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核、公示的城管执法协勤人员和城市管理协勤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并由主管部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逐年续签。 试用期工资待遇1000元,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待遇每月2000元(含社会保险)。 七、纪律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854-5633425或5631635 监督电话:0854-5635135 龙里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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