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宿迁市湖滨新城会计管理核算中心2012年招聘简章 | ||||||
内容 | 宿迁市湖滨新城会计管理核算中心是宿迁市湖滨新城财政审计局下属的内设机构,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具体详见附表。 二、招聘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45周岁以下(1967年2月25日之后出生); 3、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行为;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讨论决定、公示的办法进行,由湖滨新城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负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22日—25日 2、报名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城管委会组织宣传部(湖滨新城管委会412房间) 报名咨询电话:84837711 3、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2张近期2寸免冠同底照片。 (二)资格审查 由湖滨新城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发放笔试通知书。 (三)笔试 应聘人员凭笔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开考比例为1:3,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到指定考场参加面试。按照总成绩(笔试、面试各占总分50%)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进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宿迁市湖滨新城组织人事部门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六)讨论决定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报经讨论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在宿迁市湖滨新城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拟聘用职位、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合格人员,由宿迁市湖滨新城会计管理核算中心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聘期两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续聘手续)。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宿迁市湖滨新城会计管理核算中心聘用人员工资标准约4000-5000元/月并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837711 (宿迁市湖滨新城组织宣传部) 0527—84837110 (宿迁市湖滨新城纪工委) 本简章由宿迁市湖滨新城组织宣传部负责解释。 2012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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