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内 容 |
工作部门 |
学生处 |
职位名称及编号 |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职员(2012001 ) |
需求人数 |
1 人 |
工作地址 |
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 168号广州美术学院 |
任职条件 |
1 、思想品德良好、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2 、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沟通与组织协调能力及亲和力; 3 、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 4 、乐意从事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对学生公寓管理相关政策有一定了解。 5 、本科学历。 6 、年龄35周岁以下。 7 、要求来校工作后至少连续四年在大学城留宿 |
岗位职责 |
1、制订学生公寓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学院关于学生公寓管理的各项措施,做好学年工作计划。 2、指导学生开展创建文明公寓活动,加强对学生公寓文化的建设和引导。 3、办理学生住宿、退宿手续。 4、做好寝室内务卫生、安全、纪律、精神文明建设的检查和文明宿舍的评比工作。 5、经常深入学生公寓,了解学生动态,关心学生生活。 6、督促学生遵守规章制度,对违纪现象及时给予修正,对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学生进行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7、经常向有关部门及各系通报学生公寓管理方面情况。 8、负责楼长层长的招聘、培训、管理与考核,指导楼长层长开展工作。 9、负责与物业公司公寓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掌握和解决公寓管理存在的问题。 10、协同物业公司主管做好学生公寓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检查、监督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
薪酬范围 (每月) |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根据学院同类岗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薪酬水平,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
应聘者须 提供资料 |
1 、请填写《应聘非固定编制人员信息登记表》 1 份,身份证、学历、学位复印件各 1份;有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者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 、正式录用时应提供、失业证、婚育状况证明、无犯罪事实记录证明(原件)(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本人近照4张(证件相,彩色、黑白均可)。 |
资料提供方式 |
邮寄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广州美术学院学生处 电子邮箱:xsc@gzarts.edu.c 邮编:510006 电话:020-39362107 |
招聘 有效期 |
2012年 3月 14 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