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卫生技术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是政府举办的所有乡镇卫生院。招聘各类卫生技术人员45名,其中临床医生13名、妇幼医生4名、公卫医生2名、护理18名、药剂4名、医学检验3名、医学影像1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后出生),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已经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报名条件 详见《韶关市曲江区201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通告 2012年3月13日至3月23日,在曲江区政府公众信息网、曲江电视台及各医防单位发布招聘通告。 (二)报名及审核 1、报名时间:3月19日~3月23日; 2、报名地点:区卫生局人事股(建设南路83号区卫生局办公楼4楼),联系电话:0751—6668773; 3、审核:原则上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3张,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由本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填报招聘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于3月23日到区卫生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三)统一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试总成绩为100分。设最低招聘分数线为60分。 (四)确定人选和聘用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政府批准,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签订1年试用期合同,并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5年以上的正式聘用合同。 附件:韶关市曲江区201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 序号 |
招聘 人数 |
岗位名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 1 |
13 |
临床医生 |
临床医学 |
中专以上 |
按方案要求 |
取得执业资格 |
| 2 |
4 |
妇幼医生 |
妇幼 |
中专以上 |
按方案要求 |
取得执业资格 |
| 3 |
2 |
公卫医生 |
预防医学(公卫) |
中专以上 |
按方案要求 |
取得执业资格 |
| 4 |
4 |
药剂 |
药剂 |
中专以上 |
按方案要求 |
取得执业资格 |
| 5 |
3 |
检验 |
检验 |
中专以上 |
按方案要求 |
取得执业资格 |
| 6 |
18 |
护理 |
护理 |
中专以上 |
按方案要求 |
取得执业资格 |
| 7 |
1 |
影像 |
医学影像学 |
中专以上 |
按方案要求 |
取得执业资格 |
| 合计 |
45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