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选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组织建设,保持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社区干部队伍,根据上级相关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经元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元和街道范围内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岗位 社区工作人员。 二、选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 1、公开选聘到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或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为元和街道户籍或生源的毕业生(户籍在册时间以简章发布日前有效)。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热爱社区基层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选聘人数: ①公开选聘20人(男性10人,女性10人) ②为帮助困难家庭尽早脱贫,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低保、低保边缘户家庭中定向招录10人(男性5人,女性5人),若定向招录的岗位报名人员或通过笔试人员达不到2:1比例时,则多余的差额岗位按性别转为公开选聘。 三、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3月29日、30日(9:00-16:00)。 (二)报名方式:全部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形式,不接受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 (三)报名地点:元和街道组织人事办(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959号元和街道办事处机关7楼)。 (四)报名资料: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奖励证书原件(交复印件),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在背面注明姓名)。报考人员到报名现场如实填写《2012年元和街道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报考向困难家庭人员定向招录的岗位还需提供经街道民政部门核准的《苏州市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或《苏州市区低保边缘困难人群生活救助金领取证》。 (五)资格审查:街道组织人事办现场对报考人员就所持有效证件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 四、考试 (一)笔试 1.2012年4月7日(9:00-16:00)考生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一门,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以及社区管理基本知识等; 3.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公布:成绩将在相城区人才网上公布。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公开选聘和定向选聘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由街道组织人事办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本次公开选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成绩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公开选聘和定向选聘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通过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公开选聘和定向选聘岗位分别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总分成绩相同时,中共党员和具备《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优先进入体检。 (三)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由街道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管理和待遇 (一)考察合格的,由街道相关部门负责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合同期间,由所在社区负责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所在社区可提前解除合同。聘任在社区工作满三年且表现优秀的,经街道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后可直接进入所在社区后备干部进行培养,同时对表现突出的可选拔进社区“两委”班子。 (二)到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合同期间,工资报酬按元和街道社区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七、其它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下进行。 (二)本简章由元和街道党工委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5757133(元和街道组织人事办); 监督电话:69221110(元和街道纪检监察室)。 中共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工作委员会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元和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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