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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社保业务员(若干名) 二、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愿意为社会公众服务,遵守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敬业爱岗,学习意识强,形象好,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中国公民。 2、大专或本科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打字速度在50字/分钟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最好有一至两年工作经验。 4、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能力强。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6日至4月4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投递简历资料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请将简历(内容需要包括姓名、性别、学历、主要社会关系、打字速度、特长、学习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件(含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的扫描件、一张生活照投递至邮箱:gzhzsb@163.com。 注意事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应主动将应聘意向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经其同意。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待遇福利 1、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1300元/月。 2、试用期满至在本系统工作两年内,基本工资1400元/月;在本系统工作满两年至五年内,基本工资1600元/月;在本系统工作满五年,基本工资1800元/月;转正后绩效工资200元/月。 3、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休假等福利按照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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