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度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 ||||||||||||||||||||||||||||||||||||||||||||||||||||||||||||||||||||||||||||||||||||||||||||||||||||||||||||
内容 |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原名番禺理工学院、番禺职业技术学院)1993年筹建,1997年9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2009年底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目前设有44个专业,有全日制在校学生一万余人。现因发展需要,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类)。受聘人员属事业单位财政编制,待遇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一、招聘资格及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中的基本条件及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及以下资格条件:
上述岗位基本条件: 1.年龄35岁以下(1977年3月1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博士后出站人员可再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含2012年7月底之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3.须获得博士学历、学位双证,且均为国民教育序列或出国境留学取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12年全年,不限定具体时间)。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邮寄报名、网络报名。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青山湖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1503室),请标明“应聘”字样,邮编511483。 电子邮件:招聘专用邮箱pyprsc@gzpyp.edu.cn,主题:(姓名)应聘(岗位)。使用电子邮件报名者,在确认报名成功后还需提供应聘材料的复印件(A4)一份。 3.资格审查: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应聘材料包括《公开招聘报名表》、本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张、相关任职资格(职称)证书、学术研究成果、各级科研课题立项证明、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其它所获奖励或荣誉称号证书等,如海外博士获得者则需提供教育部海外博士学位鉴证书(以上所有材料均提供A4规格复印件,原件在需要时进一步核实)。 《公开招聘报名表》到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主页“人才招聘栏目”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中下载。 应聘人员填报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原则上按公告岗位所需人数的1:3进行公开招聘,但根据高层次人才应聘紧缺情况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三、招聘程序 (一)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试讲及实操。 经过资格条件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可参加面试,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参考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与学校网站公布。学校成立公开招聘专家组(评委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对应聘人员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应聘者本人宣布面试成绩。 1.面试: 考察座谈环节: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参加用人部门的座谈会,主要考察综合素质:性格、为人、个人修养、应变能力、专业能力、发展潜力、工作态度、团队精神、对岗位的认识与理解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让应聘者了解所应聘岗位的现状、发展前景、岗位职责、个人发展方向等方面的情况。 答辩环节:由专家小组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口头答辩相关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等方面的知识。 2.试讲:对应所应聘的教师岗位做15分钟的试讲。试讲过程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板书、仪表、个人形象等,学校组织相关专家组根据专业要求以及评分标准打分。 3.实际操作:仅25#岗位需要进行岗位计算机能力测试。 4.面试成绩 总成绩作为此次公开招聘的最后录用分数,且必须超过85分者方可录用。 教师岗位(1-24#):答辩和试讲成绩分别采用百分制,总成绩为:试讲成绩(占50%)+答辩成绩(占50%)。 教辅岗位(25#):答辩和实操成绩分别采用百分制,总成绩为: 答辩成绩(占50%)+计算机能力测试成绩(占50%)。 (二)体检 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及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标准。考试成绩相同时,可以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人选。拟聘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三)考核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等。 (四)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综合测评、体检和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认拟聘人员。 (五)公示 在中国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四、其他事项 纪律与监督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学院纪委监察委员会负责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4734666(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赖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4874595(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罗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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