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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2012年第一季度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雇用人员笔试定于2012年3月30日(星期五)在高明区广播电视大学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2年3月30日(星期五) 上午9:00-11:00 (考生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考室) 2、笔试地点:高明区广播电视大学 地 址:高明区荷城文昌路荷花巷38号 二、注意事项 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室。缺少上述证件者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笔试。 附:笔试考场规则 一、在考试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开始考试60分钟后才能交卷、离场。 三、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四、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及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的,一律按严重违纪行为处理。 五、试卷发放后,必须先在答题纸(卡)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有关信息,不得做其他标记;考试铃声鸣响方可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答题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作答,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 八、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 九、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题本、答题纸(卡)分别翻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卡)和草稿纸带离考场。 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佛山市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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