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毕节地区黔西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城高中教师简章 | ||||||||||||||||||||||||||||||||||||||||||||||||||||||||||||||||||||||||||||||||||||||||||||||||||||||||||||||||||||
内容 | 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城高中教师9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黔西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城高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岗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教)、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黔西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城高中教师职位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㈠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职)校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㈡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4年4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县城普高教师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并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县城职高教师职位的,要求全日制普通高(职)校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㈢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服务期未满3年的特岗教师、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2.截止2012年4月1日黔西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县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 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7.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8. 截止到2012年8月20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报名时间:2012年 4 月 5 日— 9日,每天上午9∶00-11∶40,下午14∶30-17∶40(节假日正常报名)。 ㈡报名地点:黔西县教育局。 ㈢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1.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料、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5张。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册、《招聘简章》,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报考普高职位的考生所报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招聘单位予以退费,退费时间为2012年 4 月 10日。 ㈣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㈤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4月13日—14日,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依据到黔西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五、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内容:普高教师职位考高中学科文化知识;职高教师职位考中学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笔试时间:2012年4月 15 日下午(笔试时间若有变化以笔试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和总成绩计算 ㈠面试 普高教师面试采取学科试教的方式,由县教育局与县城高中学校组织进行,试教学科的章节内容临时抽签确定;职高教师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开考职位数2:1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笔试、面试成绩一样者,通过笔试复试择优)进入下一环节;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2比例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实考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者,方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试教或面试需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试教、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试教或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㈡总成绩计算 普高教师职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占50%,试教或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试教或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体检在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主要依据为报考人的专本科毕业生档案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村(街道、社区、居)委会的签章意见。考察政审时还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㈠公示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由县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在黔西县人民政府网、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黔西县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㈡聘用 经公示无影响聘用的,根据择优选岗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本人选择县城高中学校。若总分相同,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需服从调剂。办理聘用审批工作。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57-4235090(黔西县监察局) 0857-4245211(人社局纪检组) 0857- 4243274 (教育局纪检组) 咨询电话:0857-4241930(县教育局人事股) 0857-4246135(黔西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十一、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黔西县人民政府网(www.gzqianxi.gov.cn)、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zqxrlj.gov.cn)、黔西县教育信息网(http://61.189.240.76/eduman2/)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附件:1.黔西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城高中教师职位计划一览表。 2. 高中教师招考个人报名表。 3. 高中教师招考报名册_样表。 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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