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广东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结核病防治研究所公开招聘公告 | |||||||||||||||||||||||||||||||||||
内容 | 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结核病防治研究所是市直属医疗卫生机构,一个单位两块牌子,主要承担全市职业病、结核病防治工作。该院位于惠州市惠城区鹅岭北路横街14号。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第139号)及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结核病防治研究所)业务发展需要,招聘各类人才5名,特制定本公告。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一、招聘岗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5人,其中:公共卫生医师2名、护士2名、程序员1名,在全国范围内招聘。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省、市政策和用人单位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犯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其中护理岗位要求双眼裸眼视力0.4以上。 (四)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五)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主要分七个步骤进行:①发布招聘公告——②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③组织笔试——④组织面试——⑤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⑥考核——⑦公示与聘用。 1、发布人才招聘公告。招聘方案经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惠州市卫生局公众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 h2、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2012年4月15日前接受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人员需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2012年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公开招聘报名一览表》(附件3),以电子邮件(以“姓名+应聘岗位”为主题)发送至惠州市卫生局人事科公开招聘专用电子邮箱:rskgkzp@126.com。网上报名人员在2012年4月16-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携带内地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聘书、合同书、学历认证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用A4纸双面打印),到惠州市卫生局一楼受理大厅,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及进行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经惠州市卫生局和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结核病防治研究所)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名单及准考证号码将于2012年4月24日在惠州市卫生局公众信息网“最新公告”栏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组织笔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考试的试题由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惠州市卫生局命制。 笔试时间:初定4月28日(星期六)上午。笔试地点将于4月24日在惠州市卫生局公众信息网“最新公告”栏公布。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复习范围见附件4。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卫生局公众信息网“最新公告”栏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惠州市卫生局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4、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于4月24日前在惠州市卫生局公众信息网“最新公告”栏公布。 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面试分面试提问和操作测试两部份进行,其中面试提问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操作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凡操作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面试分专业进行,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5、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按拟聘职位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办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的标准实施。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6、考核。由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对拟聘用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考核。 7、公示与聘用。对体检及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惠州市卫生局公众信息网“最新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应聘者必须到岗工作,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五、咨询联系 惠州市卫生局人事科电话:0752-2833080,2833081(传真)。 公开招聘专用电子邮箱:rskgkzp@126.com。 惠州市卫生局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sj.huizhou.gov.cn 地址:惠州市江北富民路10号惠州市卫生局十一楼。 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鹅岭北路横街14号。 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办公室电话:0752-2125076 投诉及监督部门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0752-2890757,2890727; 市纪委派驻市卫生局纪检组0752-2833579。 附件: 1.2012年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公开招聘职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来源于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3月31号。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的文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的Word制作,请务必确保你的电脑已经安装MS-Office办公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3.2012年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公开招聘报名一览表 注:《2012年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公开招聘报名一览表》来源于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3月31号。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2012年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公开招聘报名一览表.doc”的文件。《2012年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公开招聘报名一览表》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的Word制作,请务必确保你的电脑已经安装MS-Office办公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4.2012年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公开招聘笔试复习范围 一、公共卫生医师岗位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公共卫生执业医师(上、下册)》,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年版。 二、护士岗位 《201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人民卫生出版社。 三、程序员岗位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 号,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1号, 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76号,2003年5月执行) 4.《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卫医管发〔2009〕111号) 5.《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令第517号,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主席令第93号,自1998年10月1 日执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自2004年7月1日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2001年6月20日执行) 9.《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1998年7月实施,2004年7月修正) 10.《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自1994年9月1日起实施) 11.《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2003年7月25日颁布,9月1日生效) 12.《卫生信访工作办法》(卫生部令第54号,自2007年2月16日颁布生效) 13.《妇幼卫生工作条例》(1986年4月20日颁布实施)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15.《惠州市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自律手册》 16.《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惠州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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