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按照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2011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张冉、张婉婷二同志参加乐山市财政局财务人员职位考试,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符合简章规定的各项条件,拟录用为我局公务员,现予以公示。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原工作单位(毕业院校) |
专业 |
考试成绩 |
拟录用职位 |
职位排名 |
张冉 |
女 |
1103010101126 |
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
经济学 |
78.9 |
会计 |
1 |
张婉婷 |
女 |
1103010101216 |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
财务管理 |
75.06 |
会计 |
2 | 公示期为7天(2012年4月2日-2012年4月8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 乐山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0833—2443097 乐山市财政局监察室:0833-2411973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 邮编:614000 特此公示。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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