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泸州市龙马潭区高中学校、部分城区学校和乡镇学校2012年面向区内外公开考聘在职公办教师公告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相关学校教师缺编和学科配套情况,我区决定高中学校面向区外公开考聘在职公办教师10名、部分乡镇学校面向区外公开考聘在职公办教师37名、部分城区学校分别面向区外公开考聘在职公办教师10名和区内在职公办教师11名(详见附件《泸州市龙马潭区高中学校、部分城区学校和乡镇学校2012年面向区内外公开考聘在职公办教师职位情况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条件 (一)考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龙马潭区内及区外公办教龄三年及以上的在职公办教师。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3、报考城区小学、初中的区内在职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龙马潭区所有学校的区外在职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四川省特级教师、四川省优秀教师、四川省学科带头人、泸州市知名教师、中级职称及以上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考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泸州市龙马潭区高中学校、部分城区学校和乡镇学校2012年面向区内外公开考聘在职公办教师职位情况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2、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注意事项: 区内高中教师不能报考城区小学。 二、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时间:2012年4月12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龙马潭区教育局人事股106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 本次报名只需填写报名表、交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完成缴费。资格审查在面试前由教育局负责审查,正式聘用前由区人社局进行复查。考生在报名时要务必注意考聘条件要求,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收费: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填表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准确填写报考学校、学科名称。 3、“是否同意调配”栏,只能填“同意”或“不同意”,不填写视为“不同意”。 4、委托报名者另需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及成绩计算 报考者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分值40分)与面试成绩(分值60分)之和,其中笔试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到喜德县、青川县、木里县、小金县支教一学期的区内在职教师加2分;到古蔺县支教一学期的区内在职教师加1分(均以学期为单位累加进入笔试折合成绩)。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等内容,均不指定专门用书)。 2、笔试时间:2012年4月28日。 3、笔试地点:城北学校。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2年5月5日前通过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教育网公布。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请于2012年5月7日上午8:30-11:30到龙马潭区教育局人事股申请查分。 5、开考比例:报考同一职位人员需形成一定比例的竞争,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名额之比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研究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若某职位由于缺考、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高于参加该类职位笔试人员平均成绩的为合格,低于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二)面试 1、资格的确定:根据同一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考聘职位聘用名额的3倍(开考比例为2:1的按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可一并进入)。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2012年5月10日前在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教育网、区教育局公告栏上公示。 2、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要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才可以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但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 (1)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第一学历和现有学历)、教师资格证、专业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进入面试的区内在职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手续(须说明报考者的教龄、现所教学科及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 (3)进入面试的区外在职教师需提供: 所在学校及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须说明报考者的教龄、现所教学科及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 3、面试将采取综合面试和学科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面试时间暂定在5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四、准考证领取 2012年4月27日上午在区教育局人事股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五、体检、考核、公示 按区内、区外参考者总分分校分科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按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对其师德及是否胜任该学科教学进行考核(若有不合格者,将按区内、区外分校分科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程序办理流动手续,用人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凡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人员流动,均实行高职低聘,待今后聘用学校有中级、高级空缺职位时,按聘用学校的相关规定竞争上岗;考聘的人员在新单位服务最少3年方可申请变动工作单位。 七、纪律与监督 严格考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聘。对违反考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考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 区纪委、监察局将全程监督考试过程,确保考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八、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考聘咨询电话:2522061 监督举报电话:2522084 附件: 1、泸州市龙马潭区高中学校、部分城区学校和乡镇学校2012年面向区内外公开考聘在职公办教师职位情况表 泸州市龙马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马潭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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