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宿迁市宿城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宿城经济开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5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4、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初审同步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4月6日-4月16日(8:30—17:30)。 报名地点: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204房间(联系人:张丽丽,联系电话:13951366198)。 报名手续: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二)报名资格复审与面试 面试由宿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由5-7人组成评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职位拟招人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在网上公布。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可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审批和工资待遇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宿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工资在2000-3000元/月,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招聘工作,由宿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小组负责实施,开发区纪工委全程参与。监督举报电话:0527-88268013(开发区纪工委)。 五、本简章由宿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8268006。 二0一二年四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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