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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县 “整脏治乱”工作的顺利开展,增强城管监察大队的执法力量,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由县城管监察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热爱“整脏治乱”和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整脏治乱”和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3、具有高中以上或同等学历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口才能力和写作能力。 4、身体健康,形体端正,男女不限,男,身高1.65米以上;女,身高1.55米以上。 二、招聘人数: 20人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3日至5月15日。 2、报名地点:惠水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办公室。(地址:惠水县和平镇建设东路住建大楼二楼)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和原件复印件一份; 2、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原件复印件一份; 3、应聘人员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4、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原件及原件复印件一份。 四、考核和政审 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招聘单位负责考核。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招聘单位审定,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二)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三)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 (四)不符合招聘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五、录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有关媒体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月薪1000元(不含各类保险)。 六、报名咨询电话: 惠水县城管监察大队6225209,13638546808(罗先生),18722860303(唐女士) 惠水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 20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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