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盐城市建湖县2012年新教师招录工作方案 | ||||||||||||
内容 | 一、基本原则 凡进必考、择优录用;岗位公开、方案公开、结果公开。 二、录用人数 中学教师55人,小学教师40人,特殊教育教师2人,职业教育教师3人,学前教育教师5人。合计105人。 三、资格条件 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12年师范类本科(含在校期间自考本科毕业的专科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特教及乡镇学校紧缺学科音乐、体育专业放宽到专科)。 2.2012年音乐、体育专业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有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凭证或相关证明)。 3. 2012年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烹饪、建筑(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预决算、给排水)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建湖籍生源(高校入学前或方案公布前为建湖县户口),未取得机关、事业编制的2010年和2011年毕业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音乐、体育、特教专业放宽到师范类专科生及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本科生。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体育、音乐类毕业生不受籍贯限制)。 除特殊教育学校外,县直、县城学校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安排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网址:www.jhjy.net/jhrsk) ,同时在建湖县教育局接受现场登记报名。 2.报名时间:5月5日—5月15日 3.报名认证:网上报名者请于2012年5月13日— 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到建湖县教育局北三楼会议室现场确认。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4.报名要求: ①符合资格条件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一律凭报名表(网上填写后打印)、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学校出具的在校期间无违法乱纪行为的现实表现证明报名;2010年和2011年毕业的建湖籍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音乐、体育、特教专业放宽到师范类专科生及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本科生。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体育、音乐类毕业生不受籍贯限制)凭报名表(网上填写后打印)、报到证(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报名。 ②报名认证时所有证件必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③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只能报考小学;持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报考中学或小学。在报名认证时按试卷类型选择并确认报考学段。 ④报名人员须缴近期二寸证件照两张,并在背面写上姓名和报考专业。 ⑤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1:3(语文、数学、外语、音乐、体育等学科按学段招聘岗位总数为基数,其他学科按招聘岗位总数为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少数特殊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级以上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报名应聘人员须参加我县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依据笔试成绩,按公布的学科岗位数1:2的比例切线(尾数同分同进),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50分。 2.考试时间:2012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的规定为准。 3.报名参加笔试的毕业生,请于2012年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到建湖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路途不便者可以凭本人身份证请人代领。 4.领取准考证的毕业生请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形式:素质能力测试、上微型课(上课时间:15分钟;教材统一提供)。面试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参加考试者可于2012年5月底6月初登录建湖教育网,查阅考试成绩、入围人员名单。 六、录用办法及程序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5×0.6+面试成绩×0.4),按学科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按考试综合成绩顺延递补。 2.毕业生选岗。体检合格的毕业生,根据所具备的教师资格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先高中教育后义务教育的顺序要求选择就业岗位。不按规定要求选岗的,只能安排到农村学校就业。 3.录用时,毕业生须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烹饪、建筑专业录用人员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两年后解除聘用关系)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交由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对其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予以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按考试综合成绩顺延递补。 4.报名应聘的博士毕业生(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可由各有关学校直接进行业务能力考核和思想政治表现考查,合格者即可签定协议书,报县教育局、县编办备案。 5.所有新录用教师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由录用单位进行教育教学业务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七、时间安排
八、组织领导 为保证新教师招录工作积极稳妥地进行,决定成立由分管县长和政府办、监察局、县编办、人社局、教育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方案的审定、过程的统筹,结果报请县编委会确认。 具体工作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组织实施。整个招录过程,由县纪委、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86210301(县纪委执法室) 86233249(教育局监察室) 咨询电话:86214739(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 86232117(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