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山东省临沂市2012年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体检公告 |
内容 | 根据山东省临沂市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及有关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集合时间 5月20日(星期天)上午6:50。 二、集合地点 临沂蒙山沂水大剧院(原人民会堂)前广场(沂蒙路中段,人民广场南300米路西)。 三、注意事项 1、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人选集合时须提供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用纸袋装好,写好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名单位等信息)。 3、体检费260元(考生自理,多退少补,请自备零钱)。 4、体检过程中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集体乘车,集中体检,违者取消引进资格。按规定程序、要求体检,有漏检项目的,视为放弃体检。 5、体检时需进行采血、B超、取尿等检查,提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能吃饭、喝水等);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女生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提前告知带队人员,勿做X光检查。 7、体检过程中不允许向医护人员透露姓名、报名单位等个人信息,不允许单独行动,不允许家长或亲属跟从陪同。违者取消引进资格。 8、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的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客观公正。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取消引进资格。 9、参加体检人员注意相互监督,发现有违反体检规定的事情及时向带队人员报告。 10、参加体检人员对本人能当场告知的检查结果,如心率、血压、视力、听力、身高、体重等有异议,可当场向带队人员申请复查,经同意后,即时复查。 11、参加体检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临沂市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临沂市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费用自理。复检结论与原结论不一致的,以复检结论为准。 12、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选,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13、体检合格人员即进入考察人员范围,将适时发布,请及时关注。 附件:山东省临沂市2012年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体检人员名单 山东省临沂市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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