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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村街道办事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1名,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1、政治思想好,组织观念强,有工作责任心,有团队协作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40岁以下(截止2012年5月31日),本市户籍,身体健康,高中或以上学历; 3、表达能力好,能熟练操作电脑,普通话、粤语流利,英语口语熟练者优先考虑;英语四级或以上者录用从优。 4、居住在梅花村街辖内或附近区域的优先考虑。 二、报名方法 欢迎有意者持个人简历、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和大一寸近照一张,于5月28日前到我单位报名。(注: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应聘人员不管是否录用,所交资料不予退回。) 报名地点:梅花村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中心(越秀区梅花路6号二楼出租屋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或 王小姐,联系电话:38627710; 三、考试办法 应聘人员需经过笔试和电脑操作考试,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将在广州市越秀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yuexiu.gov.cn公示。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用及相关待遇 1、应聘人员经考试、组织考察和体检合格后予以录用,录用信息将在广州市越秀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3天。 2、被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按照街制定的工资待遇标准执行(包括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英语四级或以上者待遇从优。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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