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成都市彭州市人民法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简章 | ||||||||||||||||||||||||
内容 |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法院工作,服从工作安排,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 2、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招聘岗位与具体要求
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1、报名时间:5月22-28日9: 30-16: 30 2、报名地点:彭州市东升路53-57号(成都鑫权鑫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3、电 话:028-83877711 4、联 系 人:陈经理 5、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电脑打字录入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40%,电脑打字录入占总成绩30%,面试占总成绩30%。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法律基础知识》。 面试按照录用各类人员1:2的比例进行,以笔试、打字考试总成绩(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并列分数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3、若有放弃面试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与面试时间地点由成都鑫权鑫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通知。 五、体检 1、面试通过人员须提交个人常规体检报告。 2、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时间地点由成都鑫权鑫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通知。 六、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在彭州市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到法院工作。 七、待遇 1、性质:劳务派遣,期限三年。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退回劳务公司。 3、工资待遇:试用期书记员、档案管理员1 000元/月,网络管理员1 500元/月;试用期满书记员、档案管理员1 100元/月,网络管理员1 600元/月。按规定购买“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4、考核:年终考核称职以上的,按实际工作月份给予绩效奖励1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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