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招聘人数 非在编聘用制专职辅导员6人(艺术设计学院1名、经贸学院2名、化学化工学院1名、生命科学学院1名、轻工食品学院1名)。 二、招聘条件 政治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性强,团队协作精神好;相貌端正,身体健康;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2012年6月30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不限;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工作待遇 非在编聘用制人员按我校聘用制工作人员管理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报名时可以询问有关情况。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请应聘人员将个人学习简历及证书原件、相片(小1寸2张)等相关材料(于2012年6月11日上午9时至6月13日下午5时止)亲自送到人事处报名确认(综合楼407室吴老师),由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电子邮件与信函等非正式报名。其他时间不接受报名。 五、考试 1、笔试 时间:2012年6月14日下午2时30分至4时; 地点:教学楼(具体在考试当天公布)。 以闭卷形式进行,时间1小时3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7天内在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按1:3比例从笔试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按面试顺序分批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组成。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 按规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公示7天。 七、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选需提供三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我校根据双方自愿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如因某些原因不符合聘用条件者,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等额递补原则聘用。 九、有关事宜联系办法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89003066 人事处 2012年5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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