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申报范围和具体条件按照《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度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苏人才办〔2012〕9号)执行,详见江苏人才工作网(www.jsrcgz.gov.cn)、淮安党建网(zzb.huaian.gov.cn)。 2.我市资助对象不含本科生,资助标准为硕士或副高职称人才5万元,博士或正高职称人才8万元,均分5年发放。 3.申报人才在完成网上申报后(7月31日前),需提供证明材料:(1)自主创业类: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企业营业执照,验资报告,交纳养老保险的清单或证明。(2)企业引进类: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关系合同(确保自受资助当年起全职在企业工作2年以上),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不受注册资金限制企业的资质证明,交纳养老保险的清单或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原件由各县(区)或有关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复印件与《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以及《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附Excel电子版),于8月10日前报市人才办。 联系电话:83920353,邮箱:hasrcb@126.com 淮安市人才办 201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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