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清远市清新县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
内容 |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清新县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三)应聘者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四)201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是幼儿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大专毕业且年龄在26周岁(含)以下;往届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大专学历非幼儿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的,中专学历必须是幼儿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并在报考时已取得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31日前。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自动离职、辞职或被辞退未满5周年的公职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法和时间 符合条件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应聘者,到清新县教育局报名。报名的时间:2012年7月2日至7月6日(法定休息日不接受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要求 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提交所须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同版照片4张。所须证件分别是: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用“毕业生推荐表”代替)、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含)以上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清新县外的在职公办教师须提交其单位的县级或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其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 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 (三)报名费用:每人100元。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清新县教育局人事股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县城明霞大道中1号二楼 电话:0763—5820802 邮编:511800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约占20%),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幼儿教育教学基本常识(约占80%),包括幼儿园教材分析理解和处理、幼儿教育教学活动设计及组织艺术、幼儿教学方法的处理和运用、幼儿教育工作艺术、幼儿保健常识等的基本常识以及以上内容的个案分析。笔试采用同一试题。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笔试时间:2012年7月17日上午9:00—10:30。 3、笔试地点:清新县何黄玉湘中学(清新县太和镇清和大道67号)。 4、笔试成绩将于7月29日前在清新县教育网、清新县人事网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每一职位面试对象由应聘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2、面试由两部分考试内容构成:教学能力测试(模拟课堂授课)占面试成绩50%,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教学水平和基本素质;加试美术、音乐、舞蹈等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将在公布笔试成绩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出。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并交纳100元面试费。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必须都达到60分(含)以上才予以录用。 若应聘者的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在县人社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 2、在职人员的考核内容主要是其在原单位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应届毕业生的考核内容主要是其在校(或毕业后在社会上)的表现情况(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往届毕业生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 如出现应聘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该职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经县人社局审核后,同时在清新县教育网、清新县人事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录取。 六、录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2、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第45条 “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的规定,鉴于我县教师队伍职称结构比例的实际,本次招聘录用的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将低聘到助理级职称岗位使用。 3、本次被招聘录用到我县任教的教师,县一幼的为公益一类,其它的为公益二类。上岗后一个月内均要按规定签订相应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 (二)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将及时在清新县教育网上公布。应聘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新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在报名、发放面试通知、发放体检表阶段将附加发放一份《应聘者须知》,请应聘者按照《应聘者须知》的要求及时进行操作,若因应聘者没按《应聘者须知》的要求操作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本次招聘,经申请获准后可按粤人发〔2007〕141号文的规定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申请人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并到清新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截止时间为 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符合《清远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清府〔2010〕59号)有关规定,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已列入清新县安置计划的随军家属,符合相关职位要求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优惠办法参照清府〔2010〕59号执行。即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申请人要到清新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提交《干部家属随队审批报告表》、《随军家属个人简历》、随军家属清新县户口的户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截止时间为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符合粤教人〔2007〕250号、粤教师函〔2012〕50号具体规定并被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到农村幼儿园从教,可享受广东省制订的上岗退费政策(录用到县一幼、太和镇职位的不能享受上岗退费)。 以上公告由清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5820802(教育局),0763—5810078(人社局)。 清新县教育网(http// qxjy.gdqx.gov.cn/) 清新县人事网(http//qxrs.gdqx.gov.cn/) 清新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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